第300章 此案重审!-《素手染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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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春春急得连连咳嗽,遥儿却充耳不闻,反引得崔良玉别有深意地望了他一眼,韦春春心中一凛,便也不敢言语了。
夏侍郎慢条斯理地捋着胡须,轻轻问道:“不知长史以为,崔郎中所断之案,哪里不妥啊?”
遥儿这些日子在家里可没闲着,每天晚上她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把在自己职司范围之内可能遇到的且经常可以遇到的各种案例及其法理背诵下来。
她现在还做不到用之即能想到,各种律法在她脑海中虽已强行记下,需要用到具体相关的律法时,还需要在脑海中先想想这一类律法的大门类,再细化到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她知道这是自己的短处,所以方才把那卷宗翻到一大半时,她依旧佯作认真翻阅卷宗,实际上已经在思考可以用到的法律。这时夏如一问,遥儿立即答道:“依齐律疏议,斗讼一节之第一款:若尊长殴卑幼,折伤者,减凡人一等;小功大功递减一等。因殴致死者,尊长各绞。”
遥儿一字不错地把这条恰好适用的法律背出来,这才说道:“依律法,如果常家老妪将儿媳殴伤乃至致残,因其为尊长,都可以减罪一等。可是依照律法,致其死亡者,虽为尊长,亦当判处绞刑!所以,崔郎中的判决,下官以为,很是不妥!”
夏如微微眯着眼睛,听遥儿说完,目中微微露出一抹异色,他们都清楚遥儿是如何从仕、又是如何做到长史的,所以从未想过她居然懂得律法。
夏如仿佛头一回看见遥儿似的,认真看了看她,这才转向崔良玉,问道:“崔郎中,你有何话说?”
方才遥儿说话时,崔良玉一直没有吭声。
这倒不是崔良玉面对一个小字辈兼律法外行的质疑,依旧沉得住气,而是因为这是规矩。
遥儿的陈述是对他的质疑,不管是质疑还是弹劾,只要长官在场。对方的话是对长官说的,那么在对方把话说完,长官进行询问之前,他是不能立即反驳的。
在朝堂上也是这样。如果有御史告你的状,你只能在一旁听着,哪怕他说的全是子虚乌有压根不存在的荒唐话,在他说完以及大王问话之前,你都只能保持安静。绝对不可以对方才讲到一半儿,你就“咻”地一下跳出去,脸红脖子粗地开始与对方对着喷口水。
籍着遥儿陈述的时间,崔良玉也在急急思索措辞。
到了此时,他如何还不明白遥儿扮了近一个月的猪,现在要开始吃虎了。所以崔良玉的反应也是极慎重的。
崔良玉仔细思索了一下,向夏如拱拱手道:“侍郎,下官做此判决,如果单从律法上看,自然是有些不妥。不过……。下官身在法司多年,岂会连这样的律条都不熟悉呢?下官作此判决,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夏如微微一笑,道:“你讲!”
崔良玉轻蔑地瞟了遥儿一眼,说道:“法理不外乎人情。此案并非一桩简单的杀人案,而是婆婆管教媳妇,出手太重,致人死亡。从孝道考虑,父母之亲,大于夫妇之亲。此案之中。常林已经丧妻、如果因为他的妻子而杀死他的母亲,这不是悖逆天性,有违孝道么。况且常林之母原无杀心,实为错手。再加上她年事已高,故此下官判其罪减一等。”
他笑了笑。轻描淡写地又加了一句:“此案已经呈报侍郎的,侍郎既然认可下官的判决,相信也是明白下官弘扬孝道的一番苦心了!”
夏如抚着胡须,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又转向遥儿。问道:“对于崔郎中的这番解释,长史以为如何?”
遥儿平静地道:“下官以为荒谬!”
“哦?”
夏如呵呵地笑了两声,道:“说出你的道理来!”
遥儿道:“法理不外乎人情。这一点,下官完全同意。提倡孝道,这一点更是完全赞同!然而,下官以为,关乎人情不等于滥用人情。提倡孝道,不可以行孝为名,做出上干天和、下违人道的事来。否则,那就是伪孝!”
如果单纯地**,遥儿对法理的了解不可能超过这个在司法口干了大半辈子的崔良玉,不过说到口舌之利。她可丝毫不在对方之下,对方挖下的大坑。被她一句话便轻轻巧巧地绕过去了。
对方挖下的那个“坑”就是“孝道”。
另看现在整天嚷嚷法律尊严不容侵犯,做到了么?放到一千多年前又是一个什么状况?那是纯粹的人治社会,权比法大!而掌握着权力的这些人都是把孝放在诸德之首的。
如果遥儿硬充法律斗士,叫嚣什么法律不容侵犯,法律既然规定该判绞刑,那老妇就坚决不可以放过,那她就可以收拾收拾回家了,这场官司打到田七娘面前,她也休想赢得了。一个老刁妇的生与死和维护孝道彰扬孝行哪个重要?
遥儿道:“从常家小儿的供词来看,程大娘子并无任何过错,见色起意设计坑人的是西门姓男子,嗜赌如命欠下巨债的是常林本人,常家老妪却迁怒儿媳,竟将一无辜妇人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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