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章密林狙杀(一)-《重生之豪门贵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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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云飒立刻挺直了身子,敬了一个不太标准的军礼,声音清亮:“知道了,首长!”冷司臣要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她,然而却被花云飒直接拧着眉头深深的嫌弃了:“我不穿!又厚又重的!”
而冷司臣则是沉声道:“给我穿上!不听话?”后面这句更是尾调上扬,一副不听话的模样。
花云飒无奈举手投降:“首长大人,您看您那套衣服,又肥又大的,我穿着简直就是个累赘啊!到时候遇到敌人跑着万一被绊倒怎么办?还不把我给害死了啊!”
而且,狙杀敌人是他的强项和目标,她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助攻而已,这衣服不更应该穿在他身上么?
冷司臣貌似想通了,不再逼她,却从背包里拿出刚刚脱下的那衬衣,“撕拉”两声响起,可怜那纯手工定做纯棉吸汗防水的衬衣的两只袖子就被冷司臣毫不客气的给撕了下来,然后直接蹲下身子,用袖子把花云飒的裤腿给扎了起来。
两人一站一顿,一高一矮,那个高贵而优雅的男人正蹲下身子给她扎裤腿!还有比这更纡尊降贵,更让一个女人心动的事情么?
突然,她的脑海里冒出一句不知道哪年哪月,上辈子的听过的一句酸话:爱上一个人,有时候真的是一瞬间的事,或许只因为某一个动作。
那么,如果冷少如果给别的女孩子这样做的话,那个女孩子肯定会狂叫然后爱死他了吧!爱的要死要活?
不过,她好像没有那个感觉呢!但是,心里那扭曲的独占**却隐隐有些渴望露头了!
在她思想天马行空的时候,她的两个裤脚已经被那两个衬衣袖子给扎紧,而他则是直接右手拿着一把外表看起来光滑无比,一看就是使用多年,得心应手的狙击枪,这把枪一看就是他应该惯用的,而且这把枪更是还有数次改造的痕迹,应该是他最趁手的武器了。
而他的左手则是牵着她,两个人影一起入了那参天的原始密林。
地下的草一下子就没过了两人的鞋子,越往里走,草越茂盛,到处没有路,而冷司臣则像是猎人一般,盯着地下的脚印,判断出他们去的方向。
那些人本来进密林是为了捉她作为猎物,而此时,却被冷司臣当成了猎物。
而此时的冷司臣,早已经没有了那种豪门家主的儒商的气质,变成了与这丛林融为一体的猎豹,似乎他本来就适合这个环境,而身上更是一股子嗜血的杀气从身上不经意的渗出,而他的面上更是严肃与谨慎融为一体,脚下步子很轻。而花云飒更是觉得眼前他这个模样简直是帅的没有天理!性感迷人的不要不要的。
两人可以看出,这十二个人分了三拨,朝三个方向分散着而去,而冷司臣则直接带着花云飒朝脚印最多的几人而去。
两人一路疾速前行,而冷司臣始终没有放开花云飒的手,他的手干燥而温暖,指腹间更是带着薄茧,一刹那间,花云飒明白了:他身上的那些疤痕还有手上的茧子就是这么来的!
而花云飒更是一声不吭,跟上他的步伐,一点都不落后,一路上,两人没有任何的言语,只有腿脚经过杂草时候经过摩擦发出的“唰唰”的声音。
两人继续前进,走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突然听到前面传来潺潺的溪流的声音,而冷司臣直接带着花云飒蹲下了身子,轻声道:“前面有河流,那就表示草不多,应该有空地,而那应该是最容易狙杀的地方,我们只要一过去就暴露在他们的视野中!对了,我知道你会枪法,会使用狙击枪么?”冷司臣直接问她,声音严肃无比。
花云飒眼睛里没有一点害怕,声音里没有一点颤抖,纯黑的眼眸里是更多的兴奋和跃跃欲试,此时两人的气息本质上是一样的,那是一种见到猎物就兴奋的血腥感:“嗯,在暗地的时候学过,不过学了点皮毛,可以么?”
冷司臣二话不说,直接从背包里拿出另一把狙击枪交给了花云飒,这一把相对比较新,体积较小,比起冷司臣拿的那一把来说,体重也有些轻,而花云飒本来力气就比平常女子大,所以轻松的就把这枪给握在了手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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