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给格兰杰小姐的一封信-《我在霍格沃茨当赫敏的小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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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很难理解费尔奇的思路,它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用这种写几个词就要蘸墨的笔。

    费尔奇挠了挠头,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他身边所有人都用这种笔,所以他也跟着用。

    “好吧。”见费尔奇答不上来,洛弗尔也没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将来它从格兰杰家搞几支笔,让他开开眼界。

    等信写好,狼崽挤到费尔奇旁边,把自己的前爪伸进墨水瓶,蘸了一点墨汁,随后在信的末尾处留了一个小小的爪印。

    这算是狼崽的署名。

    盖完爪印的狼崽看着那个黑黑的小“梅花”,脸蛋有些发红:爪印这种东西对狼来说可是相当隐私的东西。类比成人类,就相当于在信件里附带了一张自己没穿衣服的写真一样。也就是收信人是赫敏,洛弗尔才会留一个自己的爪印,不然绝无可能。

    费尔奇将盖了“章”的信塞进信封,然后绑在猫头鹰的腿上,将它送了出去。

    看着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的猫头鹰,费尔奇的脸上挂上了期翼的神情,他衷心希望能收到一个好消息。

    “那只大鸟真的能把信送到赫敏手里吗?”洛弗尔不是很信任这些看起来蠢头蠢脑的猫头鹰。这些家伙看起来呆呆的,不知道它们那些圆滚滚的脑袋能不能理解自己的意思?

    当然,如此不自信的原因还有一个……

    那就是洛弗尔自己也不知道赫敏家具体的地址,它只知道她家在伦敦市郊,其他的信息就不清楚了。

    “当然,只要你给出收信人的姓名,猫头鹰就能把信精准的交到他们手里。”费尔奇非常肯定的说道:“这么多年来,可从来没出现过猫头鹰把信送错的情况。”

    奇怪的能力,这就是魔法吗?反正洛弗尔无法理解这些大鸟是怎么只凭借一个名字就找到人的,不怕重名吗?

    ……

    赫敏双目无神的躺在床上:狼崽被带走的第一天,想它。

    她刚刚从学校回来,衣服都没换就躺倒在床上了。与其他学生不同,除了正常的上课,赫敏还要补习一大堆知识,这样她才能和自己的父母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去真正的学校上学,长大后获得一份足够体面的工作。

    原先她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可自打见过狼崽后,她就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一丝怀疑:她将来要成为一名女巫,那天天学这些非魔法界的知识又有什么意义?

    这样盯着天花板发了一阵子的呆后,赫敏翻了个身,从床边拿过一本科普杂志看了起来。

    杂志上面讲的是各个国家的人文地理,以往赫敏肯定看的津津有味,可今天她的注意力显然不在杂志上。

    她趴在床上,随手翻弄着杂志,把那些彩页翻得哗哗响,她一条腿向后勾起,小腿在空中百无聊赖的来回晃荡。

    无聊、无趣,想找洛弗尔玩。

    这就是赫敏心情的写照。

    就在那本杂志都快被她翻卷边的时候,赫敏卧室的窗户突然被敲响了。

    赫敏:?

    她这可是二楼啊?!和会说话的狼打过交道的赫敏一下子提高了警惕:别是什么怪物吧?

    她朝窗边看去,然后就看见了一双大眼睛。

    (⊙?⊙)

    猫头鹰?赫敏有些诧异,她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虽然窗外的只猫头鹰看起来很萌,但赫敏很清楚,那是绝对的猛禽,她可不能掉以轻心,所以赫敏根本没有打开窗户放它进来的想法。

    于是乎,赫敏选择视而不见。

    窗外的猫头鹰:(○vo)???

    你是不是有什么猫饼?看见邮差来了不开门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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